110年度臺北市新移民會館外語通譯服務案 通譯人員招募簡章暨報名表【已結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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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度臺北市新移民會館外語通譯服務案
通譯人員招募簡章暨報名表
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承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
一、報名資格:
- 1.實際居住臺北市或新北市,且年滿20歲之國民,或外籍人士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件且符合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。
- 2.精通越南語、印尼語、泰國語、英語或韓語,且中文聽、說、讀、寫能力佳。
- 3.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
二、服務時間及工作內容、地點:
-
- 1.服務時間:
- (1)110年3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。(若有延長依民政局公文為主)
- (2)排班制,依各語言需求而定。
2.工作內容、地點
(1)士林及萬華新移民會館:提供現場與電話通譯服務。
(2)學校外派:依申請表時段,提供到校通譯服務(以臺北市為限)。
(3)單次外派:視民政局業務需求,提供資料翻譯、口譯、新移民活動及其他服務。
三、課程時間
- 1.上課:2/18(四)0900-1700;2/19(五)0900-1600;2/23(二)0900-1200,共16小時。
(※請假時數不得超過6小時。)
- 2.測驗:2/23(二)1400-1600。(※無補考制度)
- (1)筆試:含「新移民生活適應專業知能」及「通譯能力測驗」,須達80分以上。
- (2)電腦輸入能力測驗:原屬國輸入法每分鐘須達15字以上。
四、課程地點:萬華新移民會館(臺北市萬華區長沙街二段171號4樓)。
五、課程內容:市府新移民業務、口譯技巧、家事法律解析、電腦操作、人際關係建立等。
六、報名方式:請於2月9日(二)下午4時前將下列資料以郵寄(收到資料的時間為憑)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本會。
(1)報名表。
(2)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(若為外國文件需翻譯中文、且經公證與驗證以資證明)。
(3)持外僑居留證、永久居留證、臺灣地區居留證者,請同時附護照影本。
(4)最近1年內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式二張。
※備註:所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
※2/17(三)於本會官網公告可參加專業訓練課程之報名錄取名單。
【本會聯繫窗口】
簡淑娟組長
電話:(02)2504-8088分機22
110年度臺北市新移民會館外語通譯人員報名表:https://reurl.cc/OX44M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