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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住民二代高中職學生助學培力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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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住民二代高中職學生助學培力計畫

壹、計畫目的:

「新住民二代高中職學生助學培力計畫」由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會)與泛太平洋集團董事長潘思源先生合作推動,透過資助培力助學金,提升教育學習資源,培育優秀新住民二代人才,成為智慧兼備並具有良好人格特質的社會中堅份子。

貳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北市賽珍珠基金會、泛太平洋集團董事長潘思源先生。

參、申請對象:設籍或居住在桃園市嘉義縣市新住民二代,於111年6月國中九年級畢業將於111年9月就

              讀高中職一年級之學生

肆、計畫內容:

  • 獎助期間:111年9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,為期三年。
  • 獎助對象:符合申請對象條件之新住民二代學生,共30名。
  • 獎助內容:

(一)經審核通過獎助者,於111年9月起就讀高中職三年期間,每學年共頒發3萬元培力助學金。

(二)每學年分為兩次頒發,每次撥款15,000元,匯入學生本人郵局帳戶。第一學期於10月20日撥款,

    第二學期於3月20日撥款。

 

伍、申請方式與相關規定:

提出申請

  1.申請人填寫「新住民二代高中職學生助學培力計畫申請表」,並檢附附件資料,需經由原就讀學校或社福

    單位推薦。

  2.申請必備資料:(請依順序排放)

(1)「新住民二代高中職學生助學培力計畫申請表一份

(2)一年內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。

    ※須為「記事不省略」並載有本人及父母姓名、父母結婚登記及原生國籍等資料。

      ※新住民子女之父或母,如尚未設籍,則需檢附效期內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

(3)110學年度兩學期(國中九年級)成績單影本一份。

(4)學生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一份。

  3.相關證明文件(持有才需檢附)

        例如:獎狀、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、身心障礙證明、醫療診斷證明、其他證明件。

  4.111年9月15日前(郵戳為憑)以掛號寄送申請資料至本會提出申請。

        郵寄資訊:104108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232號4樓- 賽珍珠基金會「新住民二代助學培力計畫小組」收 

評選審核

  1.由潘思源董事長代表、本會代表、專家學者代表組成「審核委員會」,最終評選資格由審核委員會認定並

    依審核標準進行評選。

  2.審核標準:

(1)學科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,且無重大違規紀錄 (50%)。

(2)申請表內容及學習目標之具體性與完整性 (35%)。

(3)其他特殊表現,如:孝悌品德表現、參賽事蹟、獲獎紀錄、師長或單位推薦…(15%)

(4)因名額有限,將依以上標準評選擇優錄取。

  3.公佈評選結果:111年9月30日前於本會官網公告入選名單,並以E-mail進行個別通知  

延續與淘汰機制

  1.學生需配合以下事項,得每學期獎助:

(1)每學期提交學期成績單。

(2)每學期撰寫更新學習目標與計劃。

(3)每學期撰寫一封感謝心得。

  2.學生若有以下任一情況,將解除獎助資格:

(1)未提交每學期成績單。

(2)未完成每學期學習目標與計畫。

(3)所撰寫之學習目標與計劃未達基本標準(如:字數少、內容空泛)。

(4)實際學習情況與學習目標落差極大。

(5)未提交每學期感謝心得。

(6)辦理休學。

  3.若有學生解除資格而釋放出名額,將由學校或社福單位推薦相同學齡學生遞補,依相同條件辦法申請並審

    核。

 

 

*其他注意事項:

   一、申請人須據實填寫申請表,如經查證不符事實者,立即取消獎助資格,且需返還已領取之助學金。

   二、所有申請資料及附件,本會將留底存查,不予退件。

   三、相關事宜洽詢或聯繫請電 (02)2504-8088#16 社工組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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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畫簡章- 新住民二代高中職學生助學培力計畫

「新住民二代高中職學生助學培力計畫」申請表 (word檔)

「新住民二代高中職學生助學培力計畫」申請表 (pdf檔)